基本建设项目、国家重大科学基础设施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评审


 依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以及《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操作规程》(财办建〔2018〕2号)号文要求,对中央基本建设项目、国家重大科学基础设施项目进行竣工财务决算评审。对项目单位提供的工程价款结算审核报告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告进行分析、判断,并形成评审报告。主要评审内容包括:(一)政策性审核。重点审核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资金来源、到位及使用管理情况、概算执行情况、招标履行及合同管理情况、待核销基建支出和转出投资的合规性、尾工工程及预留费用的比例和合理性等。(二)技术性审核。重点审核决算报表数据和表间勾稽关系、待摊投资支出情况、建筑安装工程和设备投资支出情况、待摊投资支出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情况以及项目造价控制情况等。(三)结论性审核。重点审核项目单位提供的审核报告的结论。主要服务对象包括: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